附件:钦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81号),加强我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发挥行政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中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钦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陆钦华 副市长
召 集 人:沈小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猛忠 市法制办主任
成 员:张祖福 市监察局副局长
贺丛忠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 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
凌国江 市民政局副局长
翁贯锦 市司法局副局长
劳雪峰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陈宝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李 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梁 幸 市环保局副局长
农海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吕雄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燕海 市水利局副局长
冯 阐 市农业局副局长
廖桂声 市林业局副局长
唐尚明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泓吟 市旅游局副局长
周 钦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宏杰 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
黎 燚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朝文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世棠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滕颂德 市编办副主任
覃振康 市征收办副主任
郭德法 市信访局副局长
吴智波 市调处办副主任
廖丽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的要求,统筹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研究确定联席会议年度工作重点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