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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调研工作的意见

  三、正确把握政府调研的工作重点

  (一)围绕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重点调研。抓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等机遇,围绕“以港兴工,三化互动”发展战略和“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需要,重点开展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保税港区建设、口岸经营与开放开发、国际航运和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临港产业集群及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节能减排与生态建设,城镇化建设及滨海新城开发、投融资平台建设、县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社会事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调研。

  (二)围绕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调研。针对转型时期的社会特点,我市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性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财税改革、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教育均衡发展、绩效工资改革、机关行政效能、“三业”行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综治及维稳工作等方面调研。

  (三)围绕发展新兴产业开展前瞻性调研。着眼钦州的长远发展,围绕我市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前瞻性调研。

  四、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把调查研究当作一项基本的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作为提高领导水平、改进领导方法、转变领导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和关键环节,提高决策科学性。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调研工作。市人民政府每年初确定当年重点调研课题,安排部署调研工作。从今年起,由市发展研究中心每季度编发《政府决策参考》,请各县区每季度报送3篇以上调研报告,各部门每季度报送1篇以上调研报告。每年,市人民政府将从《政府决策参考》采用的优秀调研报告予以表彰奖励。

  (二)建立领导干部带头调研制度。各县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及市直各部门领导每年要牵头抓1-2个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三)加强调研队伍建设。各县区各部门有条件的要成立调研机构,没有条件成立专门调研机构的,也要明确有关部门和科室负责调研工作。要选拔政治素质好,文字能力强、作风正派、思想敏锐、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干部从事调研工作。要尽力改善调研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调研经费等。要加强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广西社科院等理论研究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国内、区内调研“专家库”,借助“外脑”,破解难题。市发展研究中心要加强对全市政府调研工作的指导、检查,不断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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