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钦政发〔20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肖莺子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黄洲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石化产业办公室、公务员局、国家保密局、接待办公室、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
联系协调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和国税、地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徐贵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育局、地震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及社会科学、妇女儿童、文史、政府参事、坭兴陶研发等有关工作。
联系协调群团工作。
高朴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工作。
分管河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协调通信管理、邮政管理、无线电管理等有关工作。
张亚楠副市长
负责公安、司法、旅游、国有资产管理、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司法局、旅游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海防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