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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11年财政目标县区和财税部门的决定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11年财政目标县区和财税部门的决定
(钦政发〔201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1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财税部门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收支结构,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优化收支结构的积极性,促进我市财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2011年财政目标任务的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财税部门再接再厉,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不断优化收入结构,科学安排支出,严格监督管理,努力完成2012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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