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议步骤
本年度开展的 “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两个步骤,活动时间为4月1日-12月31日,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15日)。制发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活动信息,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地参与到活动中。
(二)查错整改阶段(4月15日-11月30日)。参评单位按照服务型机关建设要求,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同时,各参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立足于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测评结果评价阶段(12月1日-31日)。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汇总测评结果,根据参评单位得分情况确定“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年度“满意单位”、“比较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测评结果纳入本年度“关注民生、服务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范庆华 林管局副局长、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黄冬霞 市纠风办主任
成 员:刘天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有辉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姜秀华 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队长
张宝和 市直机关工委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
办公室主任:黄冬霞(兼)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查错纠弊,优化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二)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部门、本单位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握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不怕揭丑,敢于亮相,勇于面对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抓好问题的整改与落实,建立争先创优的长效机制。
(三)市政府对本次活动的设计、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环节实行统一领导。社会中介机构依照
统计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测评和汇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搞好自检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正确、负责地参与到活动中,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真正达到参评单位受触动、企业群众得益处、评议结果都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