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伊政办发〔201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伊春市“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单位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市政府决定以“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为主题,继续开展“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为主题,以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围绕推进三次创业、加快转型跨越战略部署,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问题,通过民意测评的形式,深入企业,走近群众,由企业和群众来裁判和评议服务情况,找出差距,纠正错误,明确目标,抓好整改,使部门和行业的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企业、贴近实际、贴近发展,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范围
(一)行政审批类:市旅游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地震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农委、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社保局、市环保局、市物价监管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市外侨办、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工信委、营林局、市资源林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伊春电业局、市体育局、市森防指办、市民宗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产权处、市公安交警支队、伊春公路路政管理处、嘉荫海关、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伊春办事处、鹤伊公路管理处、市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