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积极开展“三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洪路养字[2012]20号 2012年6月)
各分局:
为了深入开展南昌市公路管理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转变养护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南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公路环境,现将养护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请各分局严格执行。
一、按时巡查。道班每日巡查养护路段一次,分局每周巡查养护路段三次,巡查资料要及时准确记录;
分局桥梁工程师对管养的一、二类桥梁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一次,对管养的三类桥梁检查频率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四、五类桥梁需每天进行监测。
二、限时处置。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当天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限时处置。
1、路基:① 清理零星塌方、淤泥:发生后两天内清理完毕。
② 填补路基缺口:三天之内完成。
③挡墙、路肩墙、护坡局部损坏的维修:一周内完成修补。
④浆砌边沟、排水沟、急流槽等排水构造物的局部损坏处理:要求三天内完成。
2、路面:①路面坑槽、翻浆处理时限不超过7天
②路面沉陷、桥、涵顶跳车:一周内处理完毕。
③路面局部网裂、纵横向裂缝的处理:一周内完成。
④沥青路面松散、拥包、波浪:松散、拥包二日内处理完毕。波浪四日内完成。
⑤水泥砼路面角隅等处的局部破损、错台、坑洞的处治:一月内完成。
3、桥梁、涵洞:①桥涵进出水口、墩、台、调治构造物局部损坏的修理:要求二十天内完成。
②损坏栏杆、扶手的更换:一月内完成。
③伸缩缝、泄水孔的修理:一周内完成。
④桥面损坏的修补:十天内完成。
4、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① 护柱、里程碑、百米桩破修复或更换在一月内完成。
② 石砌、砼护栏、砼防护墙的破损维修:一周内完成。
③波形梁护栏的维修:十天内完成。
④里程碑、百米桩、护柱、桥梁栏杆(如已刷漆)的刷新,路面标线局部脱落的补划;如达不到清晰完整要求的每年进行一次刷新、补划。
⑤标志牌:公路标志牌不清晰、变形损坏的维修或更换在一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