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落实防治措施,有效阻断艾滋病的传播蔓延
(一)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监测检测是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掌握疫情的有效手段。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网络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检测服务范围,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可及性,逐步实现全省所有妇幼保健机构、综合性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艾滋病、梅毒快速检测能力。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艾滋病病毒、梅毒检测咨询,疫情严重地区要将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内容。
(二)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预防母婴传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优先领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类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要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梅毒检测和咨询服务,对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措施。
(三)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切断经性途径传播是防止艾滋病从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关键。要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综合干预工作。全省旅(酒)店、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等单位,以及沐浴休闲、公共娱乐场所要配备安全套销售设施。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和管理,督促其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要规范性病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性病检测能力和可及性,加强对性病病人的治疗和综合干预,有效降低性病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药物维持治疗服务质量,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的治疗机制以及异地服药的保障机制,使吸毒人员最大限度纳入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进行治疗。积极探索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场所内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做好戒毒人员出所后向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转介工作。在药物维持治疗难以覆盖的地方,继续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降低艾滋病传播风险。
(四)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抗病毒治疗是挽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命、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属地管理、就地治疗原则,进一步落实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完善家庭治疗和社区治疗服务网络,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定期检测,提高检测能力和可及性,建立病人异地治疗保障机制,为病人提供及时、规范的治疗服务。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规模,实施中医药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期干预治疗及对艾滋病相关疾病的对症治疗。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治疗质量。
(五)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是阻断艾滋病血液性传播的重要关口。卫生部门要加大采供血管理力度,在血站开展并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试点,提高血液筛查能力,所需费用通过调整血站供血收费标准、合理安排血站经费预算统筹解决。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组织。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的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病人防护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探索建立经输血感染艾滋病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