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末,创建信息化示范企业100户。其中:达到国家级水平的2户,达到省级水平的30户,达到市级水平的68户。在物联网、物流信息化、化工、建材、云计算等方面基本实现信息化,全市信息化普及率达到90%。资金投入争取达到5000万元。
四、鹤岗市信息化示范企业评定标准
(一)市级标准。基础建设旨在通过评估“两化”融合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情况,衡量“两化”融合基本资源保障的水平与能力级别,主要评估内容包括与“财”相关的资金投入、与“人”相关的组织和规划、与“物”相关的设备设施、与“信息”相关的信息资源、与“安全”相关的信息安全等。
(二)省级标准。单项应用旨在通过评估信息技术在企业部门级单一业务环节中的应用情况,衡量信息技术与工业技术以及企业单项业务的结合和融合的水平与能力级别,主要评估内容包括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管理、生产制造、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质量和计量、能源与环保、安全管理、项目管理、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管理等。
(三)国家级标准。综合集成旨在通过评估企业跨部门、跨业务环节的业务综合和集成情况,衡量两化融合环境下企业内多业务综合集成和融合的水平与能力级别,主要评估内容包括产品设计与制造集成、管理与控制集成、产供销集成、财务与业务集成、决策支持等。
五、创建信息化示范企业评定办法
(一)填报申请。信息化示范企业申报主要采取企业自荐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推荐材料及意见报市工信委。
(二)筛选提名。市工信委成立评审小组,根据信息化评审标准,进行初选提名。
(三)综合评定。以信息化发展状况为主,同时把企业遵守税务、金融、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行业规范情况作为参考,对提名企业由市评审小组综合评价,最终评选出信息化示范企业,并挂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徐颖同志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重心前移。要深入企业调研,强化服务,对工作任务实行每月一检查、每季度一总结,实施情况好的给予表扬,实施情况不好的加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