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创建信息化示范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创建信息化示范企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鹤岗市创建信息化示范企业工作方案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工商企业中开展“创建”活动。为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712”发展目标和“758”发展战略为指引,以工商企业为重点,以“两化”深度融合为手段,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速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为鹤岗企业跨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深度融合原则。信息化要在新建企业中充分显现,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生产、运行和经营的提升,体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提档升级原则。用信息化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使传统产业焕发青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重点支持原则。属于三大主导产业和四大支柱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优先支持。
以点带面原则。在矿山安全、化工、食品、石墨、制药、物联网等方面树立行业示范企业,强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连续推进原则。企业信息化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坚持高起点、分步骤、快实施,一年一个新台阶。
企业主体原则。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能动作用。
三、目标任务
2012年,创建信息化示范企业10户。在规模上要分为大、中、小型,在绿色食品加工自动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方面实现突破。
2013年,创建信息化示范企业20户,在规模上突出中型企业,突出制药、化工行业,在企业数字控制上取得突破。
2014年,创建信息化示范企业达到50户,达到省级水平的10户,在现代制药、矿山安全、石墨精深加工等方面,基本实现企业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