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高要求:亮职责,即定期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建功立业活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畅通与会员和职工的信息沟通及反馈渠道,倾听及反映会员和职工需求,在职工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
更高要求:亮作为,即在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员工热爱企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作用发挥明显;工会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在机制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在全面履职上有新作为,工会主席真正成为职工之友。
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实施“双亮”工程,主要是在工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进行“双亮”,并将联系卡发放到涵盖企业会员和职工群众。企业工会所属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及其他专兼职人员可以采取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双亮”。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底前)。全面调查摸底全市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等企业工会已开展的“双亮”工作进行分类统计和汇总,明确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下一阶段开展“双亮”活动的目标任务。同时大力宣传在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中开展“双亮”活动的实践意义,发动企业工会和会员职工广泛参与,营造积极氛围。
(二)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12年5月至11月)。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按计划、按部署在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中全面推进“双亮”活动,积极培育和选树“双亮”活动典型示范,开展好中途督察工作。
(三)自查评议和互查抽查阶段(2012年12月)。企业工会“双亮”活动进行自查,并结合会员评家工作,由企业工会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双亮”活动开展情况,由会员(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民主评议。同时组织开展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之间的互查和上级工会的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深刻认识实施“双亮”工程对于促进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破解企业工会建设难题、巩固建会成果等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自觉将开展“双亮”活动作为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纳入大党建格局。要与党组织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与工会系统“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健全领导机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