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验检疫局关于更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出口食品备案企业:
根据《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上一年度报告。目前我局共确认收到约240家备案企业的2011年年度报告,我局近期将统一更新上述企业的备案证明信息及电子标签信息。现就具体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范围:2012年1月1日前获得备案、已递交2011年年度报告且目前证书状态为有效的出口食品备案企业
办理地点:上海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1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