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各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的规定,报考我办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员职位通过复审资格的考生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楼)

  联系电话:83970030

  请各位考生4月28日上午8:30分前,携身份证、学生证、《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原件,到中环办公楼北门,集体办理进门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