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三)着力改进创新民主评议工作。继续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按照“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要求,狠刹干部队伍中精力不集中、不干事、不作为之风,着力解决庸懒散问题。狠刹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之风,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组织原则和纪律办事、不坚守工作岗位、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创新民主评议方式和途径,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开展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重点评议,促进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做好系统评议。大力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创新评议中层干部和重点科室活动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质询评议活动,提高评议效果和作用。推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普及和创新,努力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多种媒体配合的多层次立体监督网络,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积极组织党政负责同志和参评系统“一把手”上线,切实加大解决群众问题的力度。
(四)继续深化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法规制度规定,推行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对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严明考录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打击干扰考录和招聘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资格考试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推动依法、文明、阳光征地拆迁。以治理强征强拆、补偿不到位为重点,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强征强拆、补偿不到位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