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从市场需求出发,创新研发信用技术或信用产品。对面向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创新开展的信用管理产品研发,以及其他具备较好研发基础、较强创新性与实用性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五、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完善
支持应用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完善。对与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市场准入、行业管理、市场监管、合同履行、电子商务及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企业(含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非全额拨款)、社会组织。
六、信用知识普及教育(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支持围绕诚信价值取向开展“诚信上海”系列公益广告制作,并在本市各主流电视媒体集中滚动播出。对具有丰富的公益广告专业制作经验、广泛的主流电视媒体传播渠道的申报单位,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附件2:
2012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本表仅为样表,请勿直接填写、报送,仅供申报单位参考。项目申报时须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按系统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和打印。
一、单位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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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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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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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区县
| | 所在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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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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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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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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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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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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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人
| 本科以上学历人数*
| 人
| 从事研发工作人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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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单位网址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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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固定电话*
|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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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类型*
| 1.国有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3.股份有限公司
4.有限责任公司 5.股份合作制企业 6.中外合资企业 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8.外商独资企业 9.港、澳、台投资企业 10-1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0-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0-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社会团体 12. 民办非企业单位 13.基金会 1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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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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