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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银行储存状态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基金)统一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拟订支出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的要求,实行经办、审核、审批的“三级审核”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的银行储存,必须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拟定基金储存计划,经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转存社会保险基金和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业务。社会保险基金储存和经办银行要每月定期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报送《社保待遇发放及财政专户储蓄情况》报表,并接受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征收机构、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要及时、准确传递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及时报账,定期报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七、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规定性和严肃性,各相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各项政策法规。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是严肃基金管理使用纪律的重要措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健全监督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并积极协助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使用中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检查基金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协助基金监督部门组织基金监督检查,查处基金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基金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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