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地贫防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制定我市的地贫防治人才培训计划,开展人员培训,规范实验室检测,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的依法服务能力,保障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的各项措施的实施。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编写的培训教材,对我市地贫防治专业技术骨干进行分级培训和进修,6年完成培训300人、进修技术60人任务,建立一支具备地贫防控技术能力的队伍,为群众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服务。
(四)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地贫筛查工作新机制。
各地要依法、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和机制。从以人为本、方便群众、让利于民角度,积极开展地贫防治宣传,继续做好婚姻检查、地贫筛查和婚姻登记的便民服务,促进婚检率和地贫筛查率共同提高。
(五)大力开展地贫防治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认真总结各地在地贫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加强科研协作机制,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多部门合作成立市级地贫防治技术课题组,开展地贫防治技术研究,五年内完成两项以上地贫防治科研课题,促进防治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
五、部门职责
(一)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地贫防治工作的意义、免费婚检和地贫筛查的好处、地贫防治基本知识和地贫防治典型例子等,协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免费婚检和地贫防治宣教材料。支持相关部门举办各种地贫防治宣教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地贫防治工作氛围。
(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地贫防治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建设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基建项目建设,改善地贫防治工作条件。
(三)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对全市在校学生的地贫防治知识教育。
(四)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婚检部门做好婚检和地贫防治工作宣传,为卫生和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做好免费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五)财政部门。负责地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地贫基因检测等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
(六)卫生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地贫防治计划。成立地贫防治工作技术指导组,开展培训、督导和考核。根据自治区制定的《地中海贫血筛查和诊断技术规范》,提供规范的地贫筛查和诊断技术服务指导;编制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宣传教育骨干。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利用覆盖城乡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地贫一级预防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级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