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志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姜新宁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黎助秋 市物价局副局长
周浙晓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梁显春兼任。由办公室负责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市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对保障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和促进幼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使清理整顿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二)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民政、物价、交警等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优势,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理整顿工作,推动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情况,掌握持证办园、待批幼儿园以及无证办园的底数。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本地幼教事业的发展,尤其是民办园的发展。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对能够依法办学、办园思想端正、办园行为规范的民办幼儿园,要积极鼓励,大力扶持;对违规办学、办园思想不端正、保教质量低下的民办幼儿园,要加强管理,正确引导;对拒不服从管理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民办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各县(市、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务必在7月4日前全部完成。清理整顿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5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0772-4228096,同时报送电子文稿,电子邮箱:lbsjyjjjk@126.com。市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来宾市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督查组分组情况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