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全面了解、掌握民办幼儿园的现状,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范围
全市民办幼儿园,包括已审批、未审批的民办幼儿园。
二、清查内容
幼儿园名称、法人代表资格、办学许可证及收费许可证、教职工队伍、幼儿园设施设备、财务(包括经费来源、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年度审计等)、教育教学与管理、招生和编班、安全和卫生保健、接送幼儿用车等相关情况。
三、清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及个别访谈。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6月24日-27日,各民办幼儿园对照《来宾市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来教基教〔2004〕4号)和清查内容开展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二)检查阶段:6月28日-7月4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根据清查内容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检查,写出汇总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现状分析、发展规划、措施建议等内容)。
(三)督查阶段:7月6日-9日,市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情况进行督查。
五、领导机构
成立来宾市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清理整顿工作。
组 长:盘启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侯代忠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梁显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韦永健 市安监局副局长
覃 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