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来宾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推进强农惠农政策更好的贯彻落实,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安全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财政部 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农〔2010〕1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创新专项资金监管机制,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2007年,根据财政部的相关部署,我市认真布置开展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完善了制度,加强了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提高了我市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但目前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有好又快发展。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既是提高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迫切需要,又是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此次清理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金管理,推动强农惠农资金安全使用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更好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