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淘汰市区范围内落后砖瓦产能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淘汰市区范围内落后砖瓦产能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来宾市淘汰市区范围内落后砖瓦产能实施办法
目前,我市墙改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墙改节能减排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建墙改〔2008〕4号)文件精神,来宾市市区范围内“十一五”期间需淘汰的落后砖瓦产能企业共计28家。截止目前,已关停或整改12家,仍有16家需淘汰的落后产能墙材生产企业(名单附后)。这些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耗能高,侵占耕地情况严重。同时,由于实心粘土砖的使用得不到控制,新型墙体材料无法推广应用,造成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生存举步维艰,极大的打击了企业的积极性。为确保我市完成“十一五”墙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0〕21号)及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坚决完成“十一五”墙改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墙改〔2010〕5号)文件要求,以及以及市人民政府8月27日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
二、目标要求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坚决完成“十一五”墙改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墙改〔2010〕5号)文件要求,来宾市市区范围内需要淘汰落后产能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16家,务必要在今年10月底全面关停。16家企业关停后,将减少实心粘土砖2.4亿块标砖,实现节能约1.3万吨标煤,节土约360亩,减少排放二氧化碳0.8万吨和二氧化硫0.03万吨。
三、具体措施
(一)方法步骤
1.2010年9月8完成对相关企业停止供电工作,以关掉高压用电为标准,停止相关企业的生产用电。(责任单位:市节能减排办、来宾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