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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路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七)、应急队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的,应急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八)、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九)、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清责任,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于5月20日前报市局劳资处。要迅速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7月份)
  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确定联合行动主题,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份)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台帐,要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市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9月份)。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局劳资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集中开展专项行动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大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舆论。要积极报送有关动态、典型案例,同时,每月10日、25日17︰00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至市局劳资处(见附件)。
  (三)责任追究,狠抓落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切实堵塞漏洞,狠抓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督促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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