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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地籍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全面推进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力争在“十二五”结束前实现宗地编码的全面并轨

  一是在2012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编码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与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步进行,在2012年底前,完成全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编码与原编码的相互转换工作,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新编码全覆盖。二是2012年底前完成土地使用权宗地编码示范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我省应在2012年底前,开展并完成忻州市、晋中市、长治市省级试点示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

  二、收好官,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后续任务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但后续任务还需我们善始善终完成好。一是要围绕我省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平台构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省、市级建库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对部分县(市、区)数据库不能满足年度变更需要的,按照部里要求,省厅将组织专业队伍,统一集中进行修正完善。二是要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要求,全面开展并完成省、市级成果汇总任务(主要包括数据汇总、文字报告撰写及各种比例图件编制印刷等)。三是待国务院对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发布后,报经省政府同意,认真做好我省调查成果发布工作。四是深化拓展二次调查成果应用。将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在农地转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矿业用地改革中对土地地类、权属、面积审核和管理中,进一步规范地类确认和变更程序。五是要圆满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成果验收工作。除太原、晋城市外,其余各市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城镇地籍调查成果验收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预检,并及时上报验收申请报告,我们将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验收。

  三、严要求,着力抓好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确保变更调查成果真实可靠,是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变更调查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省、市、县(市、区)三级要严格按照《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和国土资源部、省厅关于变更调查的通知要求,必须一以贯之,紧抓不放。首先是严密组织做好数据对接,内外业审核和重点抽查核实,按照“三下、两上”的工作流程,按时汇总形成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卫片执法、“一张图”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其次是认真做好土地利用变化年度统计分析,及时形成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报告,为各类考核提供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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