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督查。专项督查本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在基层的部署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及防控重特大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和宣传教育情况等。
(四)市政府综合督查。对重点行业和区县(自治县)进行检查督查。督查分为:采取明查的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了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暗访的方式,深入企业和作业现场一线,检查各行业“打非治违”措施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有关区县(自治县)和行业主管部门,限时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督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督查方案,要将各级部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基层的执行情况作为督查的主要内容,务求督查行动取得实效。督查工作要轻车简从、深入基层,严禁走马观花、敷衍了事。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高度重视,及时督办。对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问责追责。对重大隐患必须实现“五落实”,实行从发现、督办到整改、验收的“闭环”管理。同时,要举一反三,督促各行业专项行动的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各行业事故预防水平,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确保市第四次党代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市政府督查组和各地区、各部门的督查工作总结于2012年7月1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联 系 人:刘代斌
联系电话:67509615
电子邮箱:xtc401147@163.com
附件:市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督查分组表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
市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督查分组表
组 别
| 督查组组长
| 督查组成员
| 督查区县(自治县)
|
第1组
|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何力
| 市政府督查室1人
市公安消防局1人
市安监局1人
| 大渡口区、沙坪坝区、渝北区、北碚区
|
第2组
| 市监察局副厅级监察专员李定华
| 市监察局1人
市安监局1人
市公安交管局1人
市城乡建委1人
| 合川区、永川区、
铜梁县、潼南县
|
第3组
| 市煤管局副局长张继勇
| 市煤管局1人
市城乡建委1人
市国资委1人
| 巫山县、巫溪县、
奉节县、云阳县
|
第4组
| 市公安消防局总工程师吴华
| 市公安消防局1人
市公路局1人
市安监局1人
| 渝中区、巴南区、
南岸区、涪陵区、
武隆县
|
第5组
| 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
| 市安监局1人
市经济信息委1人
市运管局1人
| 九龙坡区、万州区、
綦江区、万盛经开区
|
第6组
| 市安监局副局长冉进红
| 市安监局2人
市交委1人
| 南川区、江津区、
长寿区、垫江县
|
第7组
| 市交委副巡视员杜昆
| 市交委1人
市安监局1人
市港航局1人
| 酉阳县、秀山县、
彭水县、黔江区
|
第8组
| 市城乡建委副主任李明
| 市城乡建委1人
市安监局1人
市质监局1人
| 北部新区、江北区、
大足区、双桥经开区、丰都县
|
第9组
|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钟建东
| 市质监局1人
市安监局1人
市公安交管局1人
| 璧山县、梁平县、
忠 县、石柱县
|
第10组
| 市公安局副巡视员林家国
| 市公安交管局1人
市安监局1人
市国资委1人
| 荣昌县、城口县、
开县、万州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