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对引进人选实行年度、中期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与项目待遇扶持挂钩。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进行。对承担的周期较长的重大项目,在第三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中期考核。引进人选在项目或研究课题结题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终期评估。对于考核不合格、调离山西或其他可视为已退出引进国内高端人才计划的,报省政府批准后,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二)建立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定期报告制度。用人单位要与引进人选签订项目合同,建立管理档案,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要定期将引进人选的创新创业、工作服务等情况,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三)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资金,除一次性资助和奖励外,其他资助资金根据引进协议、受资助人选执行合同情况以及考核情况等,分期分批拨付。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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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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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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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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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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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护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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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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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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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毕业
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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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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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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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毕业
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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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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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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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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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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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进方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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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学习
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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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业绩
及
贡献
| (应详细说明所取得的各项成果、专利、发表的论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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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情况
| 姓 名
| 文化程度
| 专 业
| 工作单位
| 是否随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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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拟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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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
单位
情况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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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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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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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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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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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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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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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年度销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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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
缴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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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缴纳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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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
单位
的必
要性
和可
行性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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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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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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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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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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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小组
评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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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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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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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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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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