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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进行人才项目对接。用人单位根据发布的引才名录,多渠道与“两院”院士开展对接。
  (三)组织推荐申报。经成功对接并引进的院士,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推荐申报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资助。其中,省属单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各市、县(市、区)辖管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初评和遴选后,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推荐申报的人选,须按要求填写《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表》,主要内容包括: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近五年来主要科研和学术成果、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引进后承担的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或重点科研任务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项目合同等。
  (四)确定引进人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据推荐人选的专业领域,邀请省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技术项目先进性与可行性、市场潜力、预期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估,形成推荐意见;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的实际到岗、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意见;省政府审核确定引进人选。
  (五)落实资助政策。经省政府批准的引进人选,办好相关手续后拨付资助资金。
  五、推进措施
  (一)在我省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设立50个院士工作站,引进50名以上院士进站工作。
  (二)充分发挥山西省高端人才工作院士咨询指导委员会作用,每年组织1-2期“院士专家山西服务团”活动,每期邀请15名左右“两院”院士深入我省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产学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等活动。鼓励各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院士咨询服务活动,对组织规模较大(邀请院士5名以上),效果显著的,省专项资金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补助。
  (三)围绕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征集10大项目和课题,主动与“两院”院士进行对接,通过合作研发、技术承包、科技攻关等形式,积极引进院士及其团队为我省服务。
  (四)实施“三晋学者”支持计划,设立“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一级岗位,全职引进院士5名以上。
  (五)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拓宽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一批“两院”院士来我省服务。
  六、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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