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
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我省将组织实施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及目标
围绕我省综改实验区建设和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依托省内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专项、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产业园区等,用3年时间引进一批以“两院”院士为重点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引领和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
二、引进方式和条件
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全职引进和短期聘用、合作研发、技术承包、科技咨询等多种方式。
(一)全职引进的院士,引进后需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柔性引进的院士,需在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三、支持政策
(一)全职引进的院士,省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每人科研经费500万元人民币,安家补助200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每年40万元人民币;柔性引进的,按在晋实际工作月数发给每人每月岗位津贴8000元人民币;对做出重大贡献的,由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来我省进行成果转化并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院士,经认定,省专项资金给予500万元人民币的转化扶持资金;
(三)经批准设立院士工作站的,省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建站资助。
四、工作程序
(一)开展需求调查。根据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目录、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等,向省内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园区征集引进人才需求,编制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并向省外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