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名师名家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入选人员;
--省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第一层次入选人员;
--省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工程第一层次入选人员;
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工作或愿意在我省服务5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3、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课题负责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国家级教学名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国家青年拔尖人才;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
--省“百人计划”全职引进人才;
--其他(符合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条件未入选人员)。
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应愿意在本单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4、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卫生部、文化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省青年拔尖人才;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其他(符合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条件未入选人员)。
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工作,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重点选拔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员。
(三)选拔程序
高端创新型人才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申请。按照选拔条件,通过单位推荐,行业、社会团体、同行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按所属关系向省行业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遴选申报。省行业主管部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专家评审、组织推荐等形式,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估,提出高端创新型人才推荐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综合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汇总推荐名单后,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推荐或入选名单。经向社会公示后确定并进行重点培养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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