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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名师名家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入选人员;
  --省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第一层次入选人员;
  --省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工程第一层次入选人员;

  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工作或愿意在我省服务5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3、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课题负责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国家级教学名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国家青年拔尖人才;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
  --省“百人计划”全职引进人才;
  --其他(符合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条件未入选人员)。
  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应愿意在本单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4、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卫生部、文化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省青年拔尖人才;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其他(符合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条件未入选人员)。
  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工作,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重点选拔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员。
  (三)选拔程序
  高端创新型人才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申请。按照选拔条件,通过单位推荐,行业、社会团体、同行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按所属关系向省行业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遴选申报。省行业主管部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专家评审、组织推荐等形式,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估,提出高端创新型人才推荐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综合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汇总推荐名单后,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推荐或入选名单。经向社会公示后确定并进行重点培养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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