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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


  (二)提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开发利用原则和发展战略;预测地下空间发展规模,并结合城市的远景规划,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远景构想。

  (三)从长远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布局,明确竖向分层规划中各类项目之间的同层、相邻、联通规则,合理安排控制分区,提出管控策略。对综合管沟、轨道工程、人防疏散干道等公共工程和特殊工程以及城市地下公共空间的预控地段,要划定明确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

  (四)结合城市建设发展、人民防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等需要,安排好地下空间设施的布局并制定地下空间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建设。

  (五)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强制性内容。规划区内的滩涂区,大型垃圾填埋场、地下文物埋藏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以及由于地下空间利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或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应当作为地下空间禁建区;规划的主要交通廊道、地下管线走廊等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应当明确限建和适建性内容。

  (六)对城市地下空间重要建设地段,提出在编制详细规划和项目设计中地下空间利用的原则和要求,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开发的强度控制指标。

  (七)提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实施步骤与政策措施。

  (八)对于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城市综合防空防灾、城市地下交通体系、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强度等重大问题,应进行专题研究。

  第十四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符合城乡规划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三部分。

  (一)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规划期限、规划范围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布局、地下空间竖向分层规划、地下空间专项设施规划、重点地段规划布局、规划实施的步骤和措施等。

  (二)规划图件主要包括:现状图、适宜性评价图、总体布局图、分区控制图、重点开发利用地区布局规划图、竖向分层规划图、专项设施系统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远景发展规划图以及其它必要的图件。

  (三)附件包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等,其中说明书主要是对文本、图件内容的说明及分析论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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