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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周末向中小学生开放部分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3.是否收费及标准:
  约定场所免费向签约的中小学校开放。
  中学生办理图书借阅证,每证工本费人民币15元,押金人民币50元。
  4.是否需要提前预约及提前预约的时限:来校活动的中小学生,须由学生所在学校以团队组织形式提前二周预约使用场地。
  5.管理规定:(见附件一)
  6.安全须知:(见附件二)
  7.免责声明:(见附件三)
  8.相关手续办理:中学生办理图书借阅证,由中学生所在中学负责人统一来校办理。每证工本费人民币15元,押金人民币50元。借阅证有效期为一年,起止日期为每年5月30日至第次年5月30日。所属学校应于每年5月30日前统一办理退证、续约手续。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图书馆:联系人:燕 皓 84710530
  体育部:联系人:习兆鑫 13130032119
  三、高校可提供的餐饮方面的服务
  东北财经大学不对参观团体提供就餐、住宿等服务。
  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见附1)

  附1:东北财经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的管理办法
  附2:东北财经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的安全须知
  附3:东北财经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的免责声明

  附1
东北财经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的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建议>的通知》(辽委办发【2012】11号)精神,充分发挥东北财经大学服务社会、文化传承新职能,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增强体质,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中小学生的学习、娱乐、健身及各种文化活动的需求,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校园环境,使中小学生在东北财大的各项文体活动开展安全有序,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并管理好资源开放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朱富宇
  成 员:张兴明 张益增 宋 晶 刘宝河 赵 亮
  2.职责:
  组 长:负责全面协调布置学校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实施工作。
  成 员:负责落实本部门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实施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 来校活动的中小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以团队方式,提前二周预约,确认后在校园网上下载填写《东北财经大学对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使用登记表》(格式见附一),按要求组织活动。
  第四条 学校资源对外开放要有专人负责。各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要落实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管理人员要照章管理,热情服务,耐心指导,合理调节活动项目,使各项活动有序、顺利地开展,发现不文明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第六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火灾、被盗等特别情况时,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
  第七条 东北财经大学校园为重要的教学科研场所,非旅游景点,东北财经大学及所属部门不向任何人员和机构收取参观费用。
  第八条 学校设施资源对中小学生开放以限时、限场地、分年级、定项目为原则,适度开放学校教育资源。
  1.对外开放时间:
  1)体育场开放时间:
  初中:每周六、日上午8:30-9:30,凭证件有组织入场,控制进场人数,额满即止。
  小学:每月第二、四周的周三下午13:00-14:00,凭证件有组织入场,控制进场人数,额满即止。
  2)图书馆开放时间:
  初中:每周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凭证件有组织入场,控制进场人数,额满即止。
  小学:每月第二、四周的周三下午13:00-17:00,凭证件有组织入场,控制进场人数,额满即止。
  2. 对外开放场地:
  学校目前仅限于室外篮球场地,排球场地;期刊、报纸阅览室和图书阅览区。如遇运动队训练、场地保养及其他特殊情况,场所不对外开放。场所管理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3、定项目:
  户外体育健身类:健身跑(走)步、篮球、排球、羽毛球等;(学校仅提供场地,器材自备)
  文化图书类:图书借阅(仅限中学生)、报刊阅览。
  4.人数限定:
  体育场:最多容纳人数:40人。
  图书馆:中小学校每次参观人数不超过300人;可对每所中学发放借阅证30个。每个借阅证可借阅图书2册,期限为30天(仅限中学)。严格遵守《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赔偿制度》(附二)。
  5.相关手续办理:
  中学生办理图书借阅证,每证工本费人民币15元,押金人民币50元。借阅证有效期为一年,起止日期为每年5月30日至第次年5月30日。所属学校应于每年5月30日前统一办理退证、续约手续。
  第九条 活动人员进出校园时,应自觉出示相关活动证件(出入证),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否则学校有权阻止其进入学校。学校保卫处完善门卫值班制度,关注登记人员出入情况,加强校园巡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散发非法宣传制品、进行传教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条 学校只接待特定区域中小学校团体预约,进校人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具体中小学校区域待定)

  附一:《东北财经大学对外开放登记表》
  附二:《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赔偿制度》
  附三:《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附一:
  《东北财经大学对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使用登记表》

申请学校:

使用时间:

来校人数:

申请学校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申请开放场所及用途:

 

年  月  日

场地所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附二
  《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赔偿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图书馆馆藏资源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确保书刊资源的安全和正常流通,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图书馆的文献资源是国有资产,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该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污损须按章赔偿。
  第三条 遗失图书的赔偿标准:
  (1)遗失社科类、科技类、影印版的一般图书,按照原书价的三倍赔偿。
  (2)遗失按《中图法》分类的专业用书、工具书,按照原书价的五倍赔偿。遗失按《人大法》分类的专业用书、工具书,按照原书价的十倍赔偿。
  (3)遗失孤本图书、外文原版图书,按照原书价的十倍赔偿。
  (4)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本,按全套图书定价赔偿。
  (5)所有赔偿图书均需交纳每册2元的加工费。
  (6)图书赔偿后,当年内找到或买到遗失的图书,将赔书款收据和图书一并送交图书馆,可退还赔书款,但图书加工费2元不予返还。
  第四条 污损图书的赔偿标准:
  (1)污损书刊,指在书刊上圈点、勾画、批注等。有较轻的污损,不影响书刊正常使用的,读者需交纳原定价的10%至50%的损失费,原书刊归图书馆;污损严重不能正常使用,应购买相同版本的新书刊赔偿,污损书刊归读者,同时交纳每册书刊2元的加工费。
  (2)剪裁、撕毁图书、报刊合订本,按遗失书刊处理。
  (3)剪裁、撕毁中外文现刊,按该刊的全年的定价赔偿。
  (4)剪裁、撕毁报纸,按该报全月的定价赔偿。
  (5)读者借阅图书时,发现图书已有污损的,应与工作人员当面确认,否则按读者本人污损处理。
  (6)污损或损坏条码,每个条码赔偿人民币2元。
  第五条 盗窃图书的处罚规定:
  (1)读者盗窃书刊,一经发现将通知其所在单位,上报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并在图书馆予以通报批评。
  (2)读者将写出书面检查,同时接受停止来馆借书一年的处罚。
  (3)盗窃《中图法》图书,按所窃图书价格的10倍罚款,盗窃《人大法》图书,按所窃图书价格的20倍罚款,盗窃合订本报刊,按所窃报刊价格的两倍罚款,同时交纳装订费。
  (4)用不正当手段,拆除书中防盗装置,按盗窃图书处理。
  (5)冒用他人借阅证骗取书刊的,按盗窃图书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逾期图书的处罚规定:
  (1)读者所借图书超过规定还书期限的,每天每册需交滞纳金0.1元。
  (2)读者所借图书在节假日、寒暑假前到期未还,节假日、寒暑假连续计算超期天数;在节假日、寒暑假中到期,需在开馆后一周内还清,否则连续计算超期。
  第七条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三:
  《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第一条 为维护读者利用图书馆的基本权益,保证图书馆良好的借阅秩序和阅览环境,特制定读者入馆须知。
  第二条 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借阅证入馆;外校读者可凭馆际互借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经登记以后入馆。
  第三条 读者入馆请自觉保持衣着端庄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第四条 进出图书馆,请自觉排队,不得拥挤和喧哗,严禁携带食品及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及设备。
  第五条 进入阅览区走路应轻缓,保持肃静,禁止喧哗。手机请置静音状态,接打电话不得影响他人阅览。
  第六条 加强公德意识,自觉维护阅览秩序,请勿抢占座位,离开座位后,请将阅览的图书放回原处或周转架上(书架上的黄色隔板),并将自己的随身物品带走。
  第七条 书包柜仅供读者临时使用,读者离馆时应将个人物品及时带走,不得私自占用。
  第八条 爱护馆内公物,禁止涂划、撕毁、藏匿书刊;严禁随意开启或关闭空调、消防、电源、监控等安保设备、设施。一旦造成公物损坏,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九条 本馆为“无烟图书馆”,请勿在馆内任何场所吸烟、用火;自觉维护馆内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第十条 未经图书馆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第十一条 如违反上述规定,图书馆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向其所在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2:
  东北财经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的安全须知

  一、为保障学校在向中小学生开放期间的安全,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校外活动人员进入学校,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二、来校单位和组织须预先与学校联系,带队负责人要对来校的人员的安全负责。
  三、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应按限定的速度在指定的路线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四、为保证中小学生正常活动和学生的活动安全,来我校活动的中小学人员必须由中小学生所在学校的专职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进行相关的组织活动。
  五、来校的人员须正确使用体育器材,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锻炼。爱护学校公物,保持器材、器械的整洁和完好,器材、器械使用后应存放于指定地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爱护校园环境,活动场所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等。
  七、严禁在校园内抽烟、吃零食、吵闹、打架,不做危险的游戏。
  八、活动结束后,到学校安保人员处登记后,方可离校。
  九、遇学校重大活动等特殊事情,开放时间另行商定。
  十、禁止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附3:
  东北财经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的免责声明

  东北财经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的管理办法》、《东北财经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的安全须知》等相关规定,遵循“自助、互助、环保”、“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学校将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进行适当帮助,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一、校外活动人员进入学校,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做危险动作,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管理。参加户外活动人员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负完全责任。
  二、来校活动人员由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自愿参加,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三、东北财经大学只负责学校资源的协调、后勤和技术支持,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承担任何责任。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及附属设备损害后果,东北财经大学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自行解决。

  鞍山师范学院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实施方案

  一、学校概况
  鞍山师范学院是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占地面积68.4万m2,建筑面积32.9万m2,各类在校生近2万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12904人,外国留学生70余人,图书馆藏书86万册,各类期刊1450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785万元。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172人,其中教授71人、副教授275人,博士87人、硕士498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80%以上,45人被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10余所院校聘为博、硕士生导师。
  学校设有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14个二级分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计算中心、公共体育教研部3个公共教研部,附属中学、附属卫生学校2个附属学校。拥有40个全日制本科专业,28个高职专业,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等7个学科门类。建成省级精品课程13门,承担国家级、省级教改课题17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建立教学实践基地200余个。
  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植学科、特色学科15个,其中多个学科与国内13所高校联合培养博、硕士研究生200余人。2003年以来,共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科研项目6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600余篇。主办了《鞍山师范学院学报》、并与辽宁省社科联共同主办了学术刊物《理论界》,与辽宁省文联合作出版学术杂志《艺术广角》,国家级核心期刊《生物数学学报》及其国际版编辑部设在我校。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00年以来,学校共招收来自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吉尔吉斯坦、喀麦隆等21个国家的留学生1000多人次,先后与英国、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13个国家的40余所高校和20多个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
  学校办学质量稳步提高,毕业生考研率逐年上升,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11年10月17日,学校获批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是全国首个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开放设施及说明
  1.开放设施
  图书馆现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自修室。(学校体育场馆准备维修,目前不具备开放条件)
  2.活动安排
  3.收费标准
  图书馆开放设施向中学生免费开放。
  4.管理规定
  (1)读者入馆须知
  ①来馆中小学生凭学生证入自觉排队,按序进馆,仅限馆内阅读,概不外借。
  ②入馆后,文明有礼,举止得体,保持馆内安静、整洁,不得朗读、喧哗、争吵、打架。进入书库、阅览室、自修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除白水外,不许携带其它饮料、食品进入各阅览室、自修室。禁止使用明火器具,严禁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③遵守各阅览室及流通书库规章制度,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章办事,主动出示证件,换取代书板后方可进入借阅区。每次在架上取书仅限一册,上架查找图书请用代书板,书阅毕请放回原架位,离开借阅区请将代书板放回原处。保持书刊的整洁,请勿涂改、批划、撕毁和污损。
  ④维护馆内秩序,包和其他个人物品请放在借阅区外的存包柜内(存包柜为开放式,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准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禁止以各种方式占座。
  ⑤爱护馆内设施,禁止随意涂抹刻画。对污损桌椅、墙壁及损坏馆内公物者,除了要恢复原貌外,还要视情节再予罚款20-100元,并取消今后进入本馆资格。
  ⑥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对其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移交学校保卫处处理。经出口通道, 如遇安全系统报警, 或遇值班人员抽查,请予以理解,配合作人员接受检查。
  (2)现(过)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①来馆中小学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入室阅览,入库时以学生证换取代书板。
  ②不允许携带书包、食品等与阅览无关的物品入室。
  ③保持阅览室内安静,将手机调至震动,勿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使用文明用语,相互尊重咨询有关问题。
  ④请自觉保持室内整洁,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污物。
  ⑤本室实行开架阅览,每人每次只限借阅一册期刊或一份报纸,选好所需期刊取出后,将代书板放到原期刊所在位置,离开阅览室时以代书板换回学生证。
  ⑥本室期刊概不外借,如需复印,请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返还,放回原处。
  (3)自修室规则
  ①来管中小学生凭本人学生证进入自修室学习。
  ②离开自修室请将自己的随身物品带走,严禁以物占座。
  ③请保持室内安静,将手机调至震动,勿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
  ④语言文明、待人和气、相互尊重,服从管理人员(包括义务馆员)管理。
  ⑤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乱扔纸屑污物。
  (⑥自修室内不准吃东西。
  ⑦严禁使用自修室内电源。
  5.安全须知
  学校组织的活动要安排本校老师全程负责,个人来馆学习的中小学生要有监护人全程陪同。来馆阅览自修的中小学生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6.免责声明
  不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和意外伤害,个人承担,鞍山师范学院概不负责。
  7.相关手续办理
  学校组织的活动凭学校介绍信和学生证按规定提前预约入馆;个人来馆学习的中小学生凭学生证按规定提前预约入馆。
  8.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学校组织的活动未安排本校老师全程负责,个人来馆学习的中小学生没有监护人全程陪同,概不接待。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荻:2960919
  三、高校可提供的餐饮等方面的服务
  学校学生食堂可为来校中学生提供餐饮服务,来校中学生办理就餐卡就餐。
  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1、领导小组
  组长:王健飞
  成员:徐振山 刘开源  于海峰 丁旭光
  2、办公室
  主任:徐振山
  成员:丁旭光 周 荻  汤宪振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实施方案

  一、学校概况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原名抚顺石油学院,1950年建校,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长期隶属中石油、中石化集团总公司,2000年2月由中国石化总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发展成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教等七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基础培训基地和新疆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培养基地,是辽宁省石油化工技术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建校61年来,已培养8万多名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已经成为我国石油石化、煤炭等行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2010年3月,学校成功实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四方共建我校,为学校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提供了新的平台。目前,学校设有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学与材料、环境与生物、机械工程、信息与控制、计算机与通信、经济管理、数理、外国语、马克思主义、体育、高职、顺华能源、继续教育、教育实验、国际教育、民族教育、研究生和营口大学园石油化工学院20个学院,建成2个省级高水平重点一级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资助学科、1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拥有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工程硕士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本科专业、26个高职专科专业。学校占地面积1906亩,校舍建筑面积6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35亿元,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总量254.6万册(含电子图书139.7万册),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3430人,基础和专业实验室112个,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72个,大中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200台件,各类运动场所面积近1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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