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路局关于印发《2012年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洪路党发[2012]11号)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把我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落实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处室的工作职能,制定了《2012年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全局观念,主动搞好配合,按照每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2年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局纪委对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2012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就贯彻落实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大风大浪面前经受住考验,在蛊惑引诱面前明确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牵头单位:局纪委。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支部。
2.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严厉惩处。牵头单位:局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行政办公室、机关支部。
二、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公路建、管、养,节能减排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局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行政办公室、财审处、计划统计处、工程处、养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