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勇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 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詹 翌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处处长
吴雅辉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长处
刘建明 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长处
陈善平 市教育局中等教育处处长
江堃俤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马 宁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处长
宋友师 市教育局财务审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学校安全工作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集中开展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收集、通报工作情况。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要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要扎实开展“清剿火患”排查和整治,不断完善排查隐患的措施和手段,广泛发动师生及家长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报请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办法,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对经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暂停学校招生指标或依法撤销学校办学许可。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及时对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要严格落实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跟踪督办。
请各地各校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市教育局“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学校安全工作处),2012年5月1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17日前报告一次战役情况,2012年12月2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