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要求
(一)示范社冷库项目。
示范社冷库申报单位需填报《2012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冷库申报书》(含《实施方案》及《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上: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及《2011年度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复印件;3、成员名单复印件;4、产销对接或产品出口供货协议、销售合同等复印件;5、已建或在建冷库项目图纸、工程总预算、自我投入能力证明;6、冷库部分建成或正在实施证明;7、市级示范社认定文件;8、达到或超过本《指南》申报条件的各种佐证材料复印件(如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名特优产品证书、农业名牌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质量认证证书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等)。
项目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农计”字格式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部分评价指标将直接由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系统》导出,申报单位须实事求是地更新系统数据,如申报材料数据与系统导出数据不符,县、市级工商或农业等部门须出具证明材料。
(二)示范县项目。
继续按报送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备案的《实施方案》实施,确需个别调整的,必须通过县(市、区)、地级市农业部门及财政部门逐级报批,经省农业厅、财政厅批准后方可按调整方案实施。
专项资金主办处室(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处)
联系人:石琛 李二华
联系电话:020-37288185 020-37288660
邮箱:njzzc@126.com
附件:1.2012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冷库申报书
2.XX市广东省2012年省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
2012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社冷库申报书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县级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日 期:
第一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按本指南要求如实撰写)
二、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三、市、县、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资金
四、预期目标及效益
五、项目建设进度等。
申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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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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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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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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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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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登记成员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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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实有成员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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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底带动农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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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生产资料统一购买总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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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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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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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农产品统一销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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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实施农业标准生产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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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农业标准化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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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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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得到何种质量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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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是否得到无公害产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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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获得名特优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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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农业名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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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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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农超农校等产销对接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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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产品出口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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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与成员交易量占交易总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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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建立成员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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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纯收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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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可盈余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总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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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比当地农民年增收绝对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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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可盈余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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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比当地农民年增收相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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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是市级示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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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是否已建成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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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建或在建冷库总投资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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