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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示范社冷库项目。
  示范社冷库申报单位需填报《2012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冷库申报书》(含《实施方案》及《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上: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及《2011年度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复印件;3、成员名单复印件;4、产销对接或产品出口供货协议、销售合同等复印件;5、已建或在建冷库项目图纸、工程总预算、自我投入能力证明;6、冷库部分建成或正在实施证明;7、市级示范社认定文件;8、达到或超过本《指南》申报条件的各种佐证材料复印件(如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名特优产品证书、农业名牌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质量认证证书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等)。
  项目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农计”字格式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部分评价指标将直接由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系统》导出,申报单位须实事求是地更新系统数据,如申报材料数据与系统导出数据不符,县、市级工商或农业等部门须出具证明材料。
  (二)示范县项目。
  继续按报送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备案的《实施方案》实施,确需个别调整的,必须通过县(市、区)、地级市农业部门及财政部门逐级报批,经省农业厅、财政厅批准后方可按调整方案实施。
  专项资金主办处室(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处)
  联系人:石琛 李二华
  联系电话:020-37288185 020-37288660
  邮箱:njzzc@126.com

  附件:1.2012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冷库申报书
  2.XX市广东省2012年省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
2012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社冷库申报书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县级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日  期:

第一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按本指南要求如实撰写)
  二、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三、市、县、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资金
  四、预期目标及效益
  五、项目建设进度等。

申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

 

移动电话

 

工商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工商登记成员数(人)

 

2011年底实有成员数(人)

 

2011年底带动农户数(户)

 

2011年度生产资料统一购买总值(万元)

 

2011年度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

 

2011年度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万元)

 

2011年度农产品统一销售率(%)

 

2011年度实施农业标准生产面积(亩)

 

2011年度农业标准化生产率(%)

 

产品商标名称

 

产品得到何种质量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

 

产品是否得到无公害产地认定

 

是否获得名特优产品证书

 

是否获得农业名牌证书

 

是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2011年度农超农校等产销对接销售额(万元)

 

2011年度产品出口销售额(万元)

 

2011年与成员交易量占交易总量的比例(%)

 

是否建立成员帐户

 

2011年度纯收益(万元)

 

2011年度可盈余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总值(万元)

 

成员比当地农民年增收绝对数(元)

 

2011年度可盈余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比例(%)

 

成员比当地农民年增收相对数(%)

 

是否是市级示范社

 

合作社是否已建成冷库

 

已建或在建冷库总投资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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