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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贴息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中发现的骗取、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
  附件:1.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XX市广东省2012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企业盖章:                              单位:万元

单位

贷款项目及用途

当年贷款金额

还款金额

贷款利息

申请财政贴息额

      
      
      

市农业部门审核人签名:

  

市农业部门意见

银行部门意见

市财政部门审核人签名:

  

市财政部门意见



  附件2:
  XX市广东省2012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地级市或省直管县农业局):                           单位:万元

                                           编号

市别

专项资金

名称

项目承担

单位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绩效目标

申报财政

补助金额

报送文号

备注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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