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责令企业限时整改并进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要依法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四)要积极宣传《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督促企业按指导原则的要求申请产品注册和重新注册。
(五)对不符合本通知中所确定的调查内容,企业如属2010年8月16日以后新办或换证的,应依法按《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
五十五条或五十七条规定处理;对于企业不属上述情形的,应督促企业在许可证换证前务必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口腔义齿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口腔义齿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
(六)在检查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专项检查联系人:黄琳,联系电话:0771-5629051,传真:0771-5629656。
附件:1. 南宁市辖区内的口腔义齿生产企业名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略)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南宁市范围内的口腔义齿生产企业
1.南宁市美迪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2.南宁市靖佳齿科技术中心
3.南宁市景欣齿科制作部
4.南宁牙得安义齿有限公司
5.南宁市美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广西南宁市维晶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广西南宁市深雅科技有限公司
8.南宁越洋科技有限公司
9.南宁市星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南宁市迅洁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11.南宁市贵冠义齿制作部
12.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科技开发公司
13.南宁市忠诚义齿材料有限公司
14.南宁市佳洁义齿制作部
15.广西圣洁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16.南宁市万洁义齿制作部
17.南宁市无限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18.南宁市晶钻齿科技术齿科有限公司
19.南宁市德利义齿制作部
20.南宁市亚美义齿制作部
21.南宁市天成达义齿制作部
22.南宁市粤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