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推进县级节能监察机构建设。制定并落实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2011年新增的98户高耗能企业进行专项督查。
6.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新技术新产品和太阳能产品展示等活动,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培训。发布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
7.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体系、能效对标、电力需求侧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实施范围。
8.落实太阳能集热补贴政策,支持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
9.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3%,清洁生产审核单位达到1000家以上。
10.继续推进能源管理师试点。
(三)省教育厅节能目标任务。
1.完善教育系统节能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节能管理机制,明确节能管理机构,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促进学校节能。
2.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学校的照明、空调、锅炉等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学校适用的节能技术产品。支持学校采用节能节水产品。组织开展学校光亮工程,推广普及高效照明产品,全年推广节能灯50万支,创建一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学校。鼓励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各类学校推广太阳能集热面积5万平方米。
3.加强节能教育培训。将节能知识纳入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中小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学生节能意识,倡导节约型的绿色消费方式。
(四)省科技厅节能目标任务。
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要求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
2.推广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抓好37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3.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比2011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五)省财政厅节能目标任务。
1.节能专项资金额度和占财政收入比重按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要求抓好落实,确保节能专项资金规模比2011年增加。
2.加强节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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