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商务系统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政商行管字〔2012〕6号)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呼和浩特市商务系统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呼和浩特市商务系统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万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贯彻《
食品安全法》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普及肉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肉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肉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全市的肉品安全水平。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食品安全宣传开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内商秩字〔2012〕459号)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呼食安办〔2012〕1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食品安全的宣传和教育,作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面向社会公众、肉品生产经营者等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肉品安全意识,增强广大肉品从业者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肉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
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三、宣传时间
2012年6月1l日-17日。
四、宣传内容
(一)开展宣传周启动仪式
按照市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商务局和市四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职工参加6月11日市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各旗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在6月11日同步参加本旗县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并有序安排宣传周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