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医疗器械共性通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服务和海外市场服务平台,开展医疗器械公共技术研发和核心部件技术开发,形成规范化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产品关键技术模块;开展行业法规咨询、辅导,协助企业获取国际市场准入资质,收集国际市场信息、疏通国际市场营销渠道、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产品应用支持,提供行业驻外地法律代表服务。有效降低企业低水平研发重复投入,促进企业创新水平提升,提高深圳医疗器械国际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形象。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核准)工作、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55.30:8000。
(三)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在线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附表,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关附表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七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西大厅31-32号)。
三、受理时间
(一)在线申报:2012年6月13日9:00至6月26日18:00;
(二)书面受理:2012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17:45。
特此通知。
附件:
1、生物产业深圳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指南
2、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指南
3、《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咨询电话:82107540,82001440
注: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总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备案在区发改部门办理,总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项目备案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在市发改委办理,详情请查: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生物产业深圳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单位运作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