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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

  3、产业园区和基地推荐。产业园区和基地可推荐园区或基地内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4、行业协会和创新联盟推荐。行业协会和创新联盟对经过遴选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推荐。

  5、企事业单位自荐。企业、科研机构可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等重大创新需求的项目进行自荐。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ject. shanghai. gov.cn)申报,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项目的申报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名的建议回避自己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项目建议书一并提交)。

  5、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2年6月5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5日。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2年6月12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5日下午16:30。项目申报时需提交项目建议书1式3份,并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系统》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项目建议书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至6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ject.shanghai.gov.cn);

  (2)点击指南所对应的〔申报入口〕,进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登录密码” 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联系方式

  1、专题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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