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新闻宣传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宣传部网络办、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
(2)主要工作职责
①负责制定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做好与中央和省媒体沟通协调,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做好舆情监控、引导工作。②负责组织各媒体对我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处置工作进行报道,不定期组织海、陆域工作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处置工作情况。③负责新闻宣传组会议的组织、纪要编发及档案整理工作。
2.3.4 专家咨询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市科技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2)主要工作职责
①负责与驻青高校、科研机构的沟通联系,组织专家开展藻类灾害产生机理、发展趋势及对环境影响课题研究。②负责为海域、陆域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③负责专家咨询组会议的组织、纪要编发及档案整理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工作。
2.3.5经费监督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
(2)主要工作职责
①组织有关单位对压榨计量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计量数据会签确认。②负责组织对藻类处置补贴经费的审核、报批、拨付、监督工作。③负责对违反藻类计量监督办法和藻类处置补贴经费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海洋大型藻类灾害监测及预警
3.1 海洋大型藻类的监测预报
海域工作组负责我市近海海域藻类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自青岛和日照分界线(北纬35°27′)以南10海里(北纬35°17′)处出现海洋大型藻类即开始监测预报;陆域工作组负责近海岸边的藻类灾害监视监测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监控系统观测日志,大型藻类处置期间所有监视监测管理系统要实行全程监控,详细记录海洋大型藻类分布、面积大小及打捞处置等情况,及时做好资料收集、监测信息上报工作。
3.2 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
3.2.1 预警标准
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警报,分别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