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原来宾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更改为来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2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新修订《
消防法》,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防控综合能力建设,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原来宾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更改为来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人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管消防工作的副职领导组成,更改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松胜 副市长
副主任:韦 平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主任、市督考局局长
黄 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招商局党组书记
邹颖明 市监察局局长
罗志广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 杰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覃真旺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委 员:李华兴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黄洪洋 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显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覃 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覃泽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杏华 市住建委副主任
刘红英 市旅游局副局长
韦焕清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廖金朗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覃志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覃振权 市质监局副局长
潘庆安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陈锐明 市工商局常务副局长
黄振雄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石景红 市地震局副局长
韦修雪 市气象局副局长
甘显汉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 林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礼福 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首明 市交通局副局长
梁 伟 柳州来宾海事处副处长
李明星 市供电局副局长
陈永骅 市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市消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杨杰兼任。
二、委员会职责
(一)组织全市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消防工作的部署,指导全市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