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考核奖励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2011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考核奖励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来宾市2011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考核奖励方案
为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桂政发〔2010〕1号)和《关于建立健全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来政办发〔2010〕266号)的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制造、倒贩、出售假冒商标卷烟的违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证烟草税收的增长,确保我市卷烟市场的清理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各县(市、区)的卷烟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取得实质性的效果。通过创建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参与卷烟市场清理整顿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规范来宾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来宾烟草税收的增长。
二、考核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为来宾市各县(市、区)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二)考核的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制度建立、行动成果、宣传报道和卷烟经营状况等五个方面。考核实行打分制,基础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为合格。
(三)考核采取自评与考核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县(市、区)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11年来宾市各县(市、区)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有关要求,对本辖区的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自评打分,自评情况上报来宾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再由来宾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工作记录、核实数据、检查案卷、检查市场等形式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