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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7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将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韦加和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庆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继雄 市商务局局长
  潘凤梅 市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莫慧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覃权耀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张月凤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华兴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卓英龙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梁显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祖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尚荣 市司法局副局长
  冼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莫永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晨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周耀忠 市商务局副局长
  廖金朗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覃志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曹小健 市外侨办副主任
  李雄文 市国资委副主任
  廖红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雄科 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振雄 市广电局副局长
  何子人 市法制办副主任
  蒋锦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吴候寰 柳州海关副关长
  龙玉珊 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来华投资区管委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耀忠同志兼任。
  今后,除领导小组长、副组长变动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通知,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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