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来宾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0〕76号)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09号)要求,对我市相关行业、项目的对应责任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具体分工见附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附表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对贯彻落实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部门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县(市、区)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工作。
三、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所分工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跟踪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将对《若干措施》的落实情况和第一批引进民间资本项目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评价。
附件:1.广西第一批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项目(来宾市项目目录)(略)
2.广西第一批项目引入民间资本(来宾市)工作分工责任表
附件2
广西第一批项目引入民间资本(来宾市)工作分工责任表
项目类别 | 项目个数 | 工作目标 | 牵头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部门 | 责任人 | 备注 |
一、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7项) |
(一)交通运输 |
1、公路 | 2项 | 1、2011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引入民间资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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