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3 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结构(略)
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水资源消耗情况
单位
项目
| 国家机关
| 教育事业
| 科技事业
| 文化事业
| 卫生事业
| 其他
| 团体组织
|
水(万吨)
| 36.62
| 13.25
| 0.01
| 0.63
| 20.3
| 715.13
| 0.04
|
占比值
| 4.66%
| 1.69%
| 0.001%
| 0.08%
| 2.58%
| 90.98%
| 0.05%
|
图4 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水资源消耗结构(略)
(二)主要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间,各级公共机构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
节约能源法》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把节能降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节能意识显著增强,用能管理逐步规范,节能投入不断增加,行政成本普遍降低,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20987.43吨标准煤,比2005年减少5473.46吨标准煤,下降20.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50.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较2005年下降27%,平均下降5%。
1.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按照《条例》要求,各级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经市编委批准增设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负责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六个县(市、区)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股。全市建立了节能工作协作机制和市、县、乡三级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员制度,促进了地方区域交流与协作,形成了顺畅的工作和信息传达渠道。全市初步建立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管理体制。
2.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条例》颁布后,各单位积极完善贯彻落实《条例》配套制度,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出台了《来宾市“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来宾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来宾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能耗统计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考核评价制度、节电节水节油等制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