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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通知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不对信息进行汇总、统计、研究、搜集、分析或者其他加工处理,只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时应做到“一事一申请”。对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申请人需对申请方式进行调整。
  3.费用减免
  本单位依申请向申请人提供信息,除按照国家有规定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申请人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经济确有困难的,可向本单位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
  四、工作机构
  (一)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  (单位全称)  
  办公地址: (单位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二)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工作机构:  (单位全称)  
  办公地址: (单位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五、其他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本单位将根据更正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行政(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全称)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附件6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
       信息公开目录

分类

内容描述

备注

一级

二级

机构职能

单位职能

介绍单位的名称、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内容

 

岗位职责

工作岗位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行为准则

  

服务标准

  

服务承诺

  

廉洁自律

  

责任追究

  

办事信息

办事事项

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对象、标准、办理情况

 

其他事项

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对象、标准、办理情况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监督投诉信息

  

重要信息

与公众相关的重要信息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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