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不对信息进行汇总、统计、研究、搜集、分析或者其他加工处理,只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时应做到“一事一申请”。对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申请人需对申请方式进行调整。
3.费用减免
本单位依申请向申请人提供信息,除按照国家有规定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申请人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经济确有困难的,可向本单位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
四、工作机构
(一)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
(单位全称)
办公地址:
(单位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二)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工作机构:
(单位全称)
办公地址:
(单位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五、其他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本单位将根据更正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行政(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全称)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附件6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
信息公开目录
分类
| 内容描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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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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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单位职能
| 介绍单位的名称、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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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 工作岗位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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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 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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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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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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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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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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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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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信息
| 办事事项
| 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对象、标准、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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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对象、标准、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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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监督投诉方式
| 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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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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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 与公众相关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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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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