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式,促进煤炭工业加快转型升级,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的决定》(桂政发〔2011〕43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来宾市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指导小组,现将指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刘德祥 副市长
副组长:张庆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兰向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江振文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局长
成 员:卓英龙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黄年胤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冼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覃敷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