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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中发〔2011〕1号和桂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来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建强 市委常委、副市长
  朱贾莲 副市长
  副组长:韦正荣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蒋剑农 市水利局局长
  刘伟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韦兆坚 市扶贫办主任
  林世权 市财政局局长
  邓海明 市卫生局局长
  候代忠 市教育局局长
  蒙  燕 市移民局局长
  玉  德 市环保局局长
  陈京秋 市物价局局长
  谭德先 市住建委主任
  韦延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祖乾 市审计局局长
  权永能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覃凯萍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洪程 市林业局局长
  周秋容 市地税局局长
  潘毅华 市统计局局长
  戴国有 市供电局局长
  赖祥旭 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蒋剑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赖祥旭同志兼任。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实施来宾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编制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建设规划。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及时组织检查并定期向来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编制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和总体规划,承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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