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来宾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桂发〔2010〕4号)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1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来宾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 召 集人:刘德祥 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张庆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玉 德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李绍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黄年胤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梁显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凤梅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覃保富 市监察局副局长
韦 彦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庆文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陆海波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进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
赖祥旭 市水利局副局长
谢艺春 市农业局副局长
韦昌能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刘新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韦炳高 市统计局副局长、调研员
廖德良 市扶贫办副主任
韦翔翰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部署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二)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
(三)审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计划;
(四)审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其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玉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改、工信、环保、林业副主任(副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