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工业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工业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来宾市工业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来宾市招商引资环境,全面推进我市工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全市工业区企业招工难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工业区企业运行机制,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进城务工,努力满足工业区企业的用工需求,为市工业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逐步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体系。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络管理系统全面升级,确保全市就业再就业信息网络畅通。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职业培训机构学员信息库、职业院校毕业生信息库、市工业区企业用工信息库,努力实现招工和求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
(二)实现企业招工信息全覆盖。进一步加快各级人才资源市场建设步伐,每个乡镇(街道)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市场要安装一个电子信息荧屏,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信息专栏,确保企业招工信息全覆盖。
(三)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有序引导企业自主招工,确保从2012年起,每年招工30000人以上,基本满足市工业区企业用工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步伐
1.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每年开展一次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活动,全面、准确、真实地掌握农村18-40岁劳动力资源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协助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立在校职业学生信息库。加强对全市所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及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在训学员的调查,全面掌握所有学生(学员)的基本情况、培训专业、就业意向、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协助单位:市人社局】
3.建立市工业区企业用工信息库。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用工和缺工情况调查,全面掌握市工业园区企业的缺工情况,做到用工需求、工种和待遇清楚。【责任单位:市工管委;协助单位:各工业区企业】
4.建立市工业区企业用工与区内外各高等院校信息互通网络,每年6月底前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责任单位:市工管委,各工业区企业;协助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委】
(二)抓好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建设
1.尽快完成市、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及市工业区的人力资源服务站及网络点建设,2012年,新建市工业区人力资源市场4个、乡级人力资源市场66 个、村级人力资源服务站724个,实现信息发布四级联网。在公众聚集区配备全彩LED屏幕15个(其中,市级建3个、各县市区分别建2个),在各乡镇和市工业区人力资源分场各安装一个电子信息荧屏,在各村建立一个信息专栏,确保信息城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县人社部门,市、县财政部门;协助单位:市工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进一步完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职能,配齐配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要保证每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编制在3个以上,要把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3.建立企业用工信息网络发布制度。市工管委定期向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报送企业用工信息,并通过全市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LED屏发布。【责任单位:市工管委,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工业区企业;协助单位:各县(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4.充分利用媒体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及各县(市、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每月要不定期地免费发布企业用工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各县宣传部、电视台;协助单位:市工管委,市就业服务中心】
5.实行招工协管员制度。各行政村分别聘请1名招工协管员(可由村干部兼任),专门负责企业招工工作。协管员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直接管理,对按要求完成招工工作任务的,每月由县(市、区)财政发给工作补贴100元。同时,协管员要及时将企业用工信息张贴到乡镇、村的信息宣传专栏,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用工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持服务企业招工工作常态化
1.多样形式做好招工。各企业主、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招工活动,利用乡镇圩日等群众相对集中的时间开展赶集式招工,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优势开展定点式招工,利用春节等节庆资源开展好专场招聘会。2012年,全市至少开展“春风行动”70场以上,其中:市本级举办10场招聘会(市区内3场,河南工业区3场,兴宾区西部、南部各2场),各县(市、区)分别举办10场招聘会(主要在劳务较多的乡镇)。同时,春节期间,每月至少为用工企业提供一次与求职者面对面洽谈的机会(在人力资源市场内提供摊位),切实为企业解决“用工荒”的难题。【责任单位:各工业区企业,市、县就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市工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动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定向培训,全市所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每年都要承担为市工业区企业提供用工任务,形成职业院校与市工业企业的有效对接。组织职业学校、各级各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培训,鼓励工业区企业利用自身力量举行培训和联合社会力量举办用工培训,形成多种培训方式并举、多种培训模式共存的培训格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工业园区企业;协助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3.倡导“以工带工”。引导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动员本企业职工利用亲缘、地缘、学缘、友缘等社会关系,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市工业区企业参观和现场招聘活动,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便利的平台。【责任单位:市工管委;协助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园区企业】
4.“走出去”引导广大农民工返乡就业。由市人社局、市工管委、市工青妇等部门组织到我市劳务集中的沿海地区,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管委,市财政局,市工青妇群团等】
(四)制定出台本地就业优惠政策
根据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教育、公安、税务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在农民工及外来工免费培训、社会保险、子女入学、户籍管理、廉租房、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尽快出台本地就业优惠政策,让外来工、农民工感到在当地就近、就地就业的好处。【责任单位: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人社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
(五)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用工环境
1.推行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制。用工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工作条件、工作强度等设置薪酬形式和额度与员工集体协商,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方案,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女工权益,树立诚信企业形象。【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管委,各工业园区企业】
2.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与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出现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现象,及时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劳资、福利、工伤等纠纷,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可持续”,积极推进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员工权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总工会,协助单位:市工管委,各工业区企业】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加强企业文化的塑造、团队精神的培养、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多形式开展文体活动,做到“环境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吸引和留住员工,进一步加强企业稳工工作。【责任单位:市工管委,各工业区企业;协助单位:市总工会,市文新局,市体育局】
(六)建立工业区企业招工培训专业机构
支持来宾市服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切实推进市场化运机制,实现企业招工、用工培训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工管委;协助单位:市人社局,各工业区企业】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012年市工业区企业招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月中旬)
1.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制定《2012年市工业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工业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分解招工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到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市工业区企业用工工作。
2.充分调查摸底。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实施调查,认真填报《来宾市劳动力情况统计表》、《来宾市工业区企业就业意向调查表》、《外出务工人员信息表》等信息表,全面掌握广大农民工基本信息,为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扎实开展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全面掌握市工业区企业的用工信息和缺工情况,做到用工需求、工种和待遇清楚。要及时建立农民工信息资源库,确保资源共享,信息畅通,随时为企业提供用工信息服务。
3.加强社会宣传。在车站、广场、圩镇等地方开展工业区企业宣传活动,在市、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各级网站广泛宣传用工信息,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为企业招工用工服务的热潮。